全国发行报纸公证处公告登报
时间:2018-11-06 17:04全国发行报纸公证处公告登报电话:010-85894277 qq:77552198 微信:13146640034
XX有限公司及其股东:
XXX于二〇 一八年X月XX日将其与青岛XX有限公司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、购买该合同项下的青岛市XX区XX路XXX号X单元XXX户房屋而发生之部分交易价款XXXXXXX整提存于本处。请及时到本处领取该提存款项。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,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,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。
XX公证处
|
更多最新行业报告
- 06-07身份证丢失了需要登报吗
- 06-07报纸广告有哪些优势
- 06-07哪些证件丢失需要登报
- 06-07营业执照开通微信登报办理
- 06-07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办,需要登报
- 06-07营业执照丢失登报声明多长时间见
- 06-07市级以上报纸营业执照挂失登报
- 06-07营业执照丢失登报样稿
- 06-07北京晨报营业执照丢失登报
- 06-07京华时报营业执照丢失登报